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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盛空压机租赁协议

[复盛空压机] [复盛空压机租赁] [2012-06-06]


租赁(售)合同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行业代码

第一条 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数量、租金
物件名称 规格 单位 每 租金
(元/台) 租期 每台租金
(元) 数量 总租金
(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交货时包装要求: □塑料袋 □木箱包装 □其他
第三条 交货日期: 年 月 □上旬 □中旬 □下旬
(起租日以承租方签收收货确认书日算起)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及到站地点
1)□承租方自提 2)□出租方负责办理运输及运输保险
运输到站名称
收货单位 收货人
交货地点
使用地点
第五条 租金结算:租赁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 应付租金 元 ; 共应付 次; 承租方支付方式
每月租金支付日期
双方商定

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在租赁期满归还承租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承租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出租方应从
租赁保证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七条 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以上租赁物件所有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享有使用权。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
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抵债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使用地点的改变必须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出租方,并得到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才可改变;
*出租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进入其标的物放置的处所,进行检查和试验该物件的运转状况。
第八条 维护与保养
1) 该租赁物件须在允许的环境下使用(可参照使用说明书或告知出租方确认)。
2) 租赁物件的安装、日常操作、调试、保养、维修等应根据使用说明书。
3) 在租赁期间:
负责该租赁物件安装,安装费为 元。
负责该租赁物件日常操作,日常操作费为 元。
负责该租赁物件调试,调试费为 元。
负责该租赁物件保养,保养费为 元。
负责该租赁物件维修,维修费为 元。
负责其他费用 元。
合计费用 (此费用不计入租金,另算。)
4)在租赁期间,该租赁物件的保养和维修必须使用出租方认可的需用品(如:配件、备件、油品等)。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装。
5)由于租赁物件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其维修费用及延误时间由出租人承担。延误的时间可从租金中扣除或延长相应的期。质量问题的反映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其他连带损失。
6)双方商定
第九条 保管责任:
在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保管不当、使用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对第三人的伤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租赁物件的非正常损坏或灭失,承租方需按厂销售价赔偿给出租方。
第十条 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1)承租方立即主动归还租赁物件给出租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保证此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如需续租,须在期满前一星期通知出租方。
2)本合同期满,并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出租方同意按人民币 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转让给承租方。
双方商定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承租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即时收回租赁物件,并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出租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承租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 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出租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承租方对出租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和规定,补充协议和规定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份。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